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Pengjiang Districh People's Court Of Jiangmen City

(2026)粤0703执3548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浏览:120次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代领原因

联系人

(2026)粤0703执3578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梁志恩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50.69元

代收执行款250.69元。

王法官0750-3607237

(2026)粤0703执3548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秦扬平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116.7元

代收执行款116.7元。

王法官0750-3607237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元)

代领原因

联系人

(2026)粤0703执41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黄志坚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800.00

拍卖辅助费

徐法官0750-3607377

蔺朝忠

3549.93

拍卖税费

其他待清算过渡款项(共用户)-不良资产法院执行款暂收资金

112318.07.00

收款人与申请人户名不符(执行款)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元)

代领原因

联系人

(2026)粤0703执5599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吕锡樑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1000.00

拍卖辅助费

徐法官0750-3607377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元)

代领原因

联系人

(2026)粤0703执146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滨江支行

贺福军

其他应付款待清算过渡款项

509414.36

申请人收款账户户名不符

徐法官0750-3607377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2000.00

拍卖辅助费




二〇二六年十 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代领原因

联系人

(2026)粤0703执503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林汉斌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340元

拍卖辅助费340元。

王法官0750-3607237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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