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703执3548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3578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梁志恩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250.69元 | 代收执行款250.69元。 | 王法官0750-3607237 |
(2026)粤0703执3548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秦扬平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116.7元 | 代收执行款116.7元。 | 王法官0750-3607237 |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41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 黄志坚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8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蔺朝忠 | 3549.93 | 拍卖税费 | |||||
其他待清算过渡款项(共用户)-不良资产法院执行款暂收资金 | 112318.07.00 | 收款人与申请人户名不符(执行款) | |||||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5599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吕锡樑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1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46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滨江支行 | 贺福军 | 其他应付款待清算过渡款项 | 509414.36 | 申请人收款账户户名不符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
二〇二六年十 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5038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林汉斌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340元 | 拍卖辅助费340元。 | 王法官0750-3607237 |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