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703执6776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19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6776号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谢净坚 |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信用卡部诉讼清收账户 | 1210.00元 | 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确认用此账户收款 | 程法官0750-3607027 |
(2026)粤0703执6863号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甘海柱 |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信用卡部诉讼清收账户 | 5098.00元 | 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确认用此账户收款 | 程法官0750-3607027 |
(2026)粤0703执6910号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蒙爱玲 |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信用卡部诉讼清收账户 | 2505.00元 | 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确认用此账户收款 | 程法官0750-3607027 |
(2026)粤0703执3251号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蒙爱玲 |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信用卡部诉讼清收账户 | 2505.00元 | 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确认用此账户收款 | 程法官0750-3607027 |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5114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司徒伟超 、马丽卿、司徒建设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公司 | 2000元 | 因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承担对本案标的物一系列拍卖相关工作并产生相应拍卖辅助服务费,现向案外人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拍卖辅助服务费用 | 程法官0750-3607027 |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3578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梁志恩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250.69元 | 代收执行款250.69元。 | 王法官0750-3607237 |
(2026)粤0703执3548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秦扬平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116.7元 | 代收执行款116.7元。 | 王法官0750-3607237 |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