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03执77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5)粤0703执77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黄小鸿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元 | 因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承担对本案标的物一系列拍卖相关工作并产生相应拍卖辅助服务费,现向案外人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拍卖辅助服务费用 | 徐法官0750-3607377 |
(2025)粤0703执77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黄小鸿 | 黄强 | 5355.98元 | 竞买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经申请,应从拍卖款中退回垫付的税款。 | 徐法官0750-3607377 |
(2025)粤0703执77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黄小鸿 | 宋小婵 | 85588.41元 | 本案处置房产系黄小鸿与宋小婵共同共有,故将50%退转给宋小婵 | 徐法官0750-3607377 |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5)粤0703执310号 | 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 姚帝琴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3998元 | 车辆停车费1998元;拍卖辅助服务费2000元 | 区法官0750-3607965 |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5)粤0703执2471号 | 容洁丽 | 陈国新 | 胡雅莹 | 7000.00元 | 本案为抚养费纠纷,因申请时胡雅莹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容洁丽申请执行,现女儿胡雅莹已成年,故申请案款发放到胡雅莹银行账号。 | 程法官0750-3607027 |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