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Pengjiang Districh People's Court Of Jiangmen City

(2024)粤0703执6423号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浏览:120次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原因

联系人

(2024)粤0703执6423号

江门市蓬江区嘉旭胶粘剂厂

容耀星、莫文达

梁丽琼

68487.24

本案处置车位应属被执行人容耀星与案外人梁丽琼的夫妻共同财产。基于不动产不可分割的特性,本院整体拍卖上述车位,拍卖成交并扣减有关拍卖费用后,将余款的50%退还案外人梁丽琼。

林法官0750-3607396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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