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Pengjiang Districh People's Court Of Jiangmen City

(2024)粤0703执2583号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浏览:120次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代领原因

联系人

(2024)粤0703执2583号

赵国斌

陈灼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

219639.98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房产的抵押权人,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徐法官0750-3607377

(2024)粤0703执2583号

赵国斌

陈灼权

李少环

131567.98

涉案房屋是被执行人陈灼权与其妻子(案外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拍卖房屋的款项50%归属李少环

徐法官0750-3607377

(2023)粤0703执8753号

李元香

伍阿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390142.40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房产的抵押权人,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徐法官0750-3607377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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