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703执2997号等案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2997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梁铭生、陈伟良、梁梅珍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4000元 | 辅拍费 | 黄法官0750-3607125 |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4572号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海中心支行 | 吉桂花、林少庭 | 吴英杰 | 15690元 | 垫付款项 | 黄法官0750-3607125 |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4572号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海中心支行 | 吉桂花、林少庭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元 | 辅拍费 | 黄法官0750-3607125 |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