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703执1481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3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481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刘艳玲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暂收结算款项-待划转款项 | 632228.61 | 申请人收款账户户名不符(执行款)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407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 黄志坚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其他待清算过渡款项(共用户)-不良资产法院执行款暂收资金 | 470900.45 | 收款人与申请人户名不符(执行款)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488号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荷塘支行 | 江门市蓬江区华凯五金制品厂有限公司、林伟强、林炜愉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6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敖小君 | 12261.87 | 交易税费 | |||||
余建彬 | 11711.23 | ||||||
钟春文 | 5808.9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416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 吴正近、吴娇乔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6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其他待清算过渡款项(共用户)-不良资产法院执行款暂收资金 | 1710804.62 | 收款人与申请人户名不符(执行款) | |||||
刘丛鲜 | 6488.16 | 交易税费 | |||||
梁伟光 | 11724.22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41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 黄志坚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其他待清算过渡款项(共用户)-不良资产法院执行款暂收资金 | 262800.18 | 收款人与申请人户名不符(执行款) | |||||
邱文龙 | 8312.82 | 交易税费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41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 黄志坚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8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其他待清算过渡款项(共用户)-不良资产法院执行款暂收资金 | 59030.00 | 收款人与申请人户名不符(执行款)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464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曾文亮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457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 江门市蓬江区艺华兴灯饰配件厂、杨秋湘、钟招娣、张有华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其他待清算过渡款项(共用户)-不良资产法院执行款暂收资金 | 415076.00 | 收款人户名与申请人不符(执行款)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44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关丽英、刘洪东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梁锡春 | 7750.32 | 交易税费 | |||||
其他应付款待清算过渡款项 | 202413.68 | 收款人户名与申请人不符(执行款)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425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曾丽红、林永华 | 包文 | 8991.9 | 交易税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4000.00 | 拍卖辅助费 | |||||
暂收结算款项-待划转款项 | 1345835.56 | 收款人户名与申请人不符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289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叶顺欢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何志鹏 | 10982.22 | 交易税费 | |||||
暂收结算款项-带划转款项 | 305432.78 | 收款人户名与申请人不符(执行款)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421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周艺科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490号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乐支行 | 江门市蓬江区聚源水产购销部、邝金龙、邝春红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80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恢13号 | 苏美颜 | 江门实力发展(地产)有限公司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陈法官0750- 3607161 |
(2026)粤0703执恢13号 | 苏美颜 | 江门实力发展(地产)有限公司 | 梁振宇 | 28119.53 | 竞买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经申请,应从拍卖款中退回垫付的税款。 | 陈法官0750- 3607161 |
(2024)粤0703执恢2448号 | 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 江门实力发展(地产)有限公司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陈法官0750- 3607161 |
(2024)粤0703执恢2448号 | 佛山华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 江门实力发展(地产)有限公司 | 林灿斌 | 22509.03 | 竞买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经申请,应从拍卖款中退回垫付的税款。 | 陈法官0750- 3607161 |
(2025)粤0703执4595号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何丁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陈法官0750- 3607161 |
(2025)粤0703执4417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杨羽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拍卖辅助费 | 陈法官0750- 3607161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3655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黎裕顺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6260.97 | 收款人户名与申请人不符 | 徐法官3607377 | |
(2026)粤0703执3481号 | 谢月虹 | 268.6 |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1614号 | 江门市麒麟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 黄冠洪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源焕卿 | 17000元 | 拍卖辅助费2000元和税费15000元。 | 王法官0750-3607237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5)粤0703执7080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郑伟坚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400 | 拍卖辅助服务费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