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703执6754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7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6754号 | 罗继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 | 760322.52元 | 案外人析产本案处置房产的抵押债权人,优先受偿拍卖款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957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雷雄波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清收专户 | 1184.20 | 收款人账户名与申请执行人户名不符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2026)粤0703执1958号 | 李保祥 | 6069.68 | |||||
(2026)粤0703执1959号 | 谭群崧 | 3332.53 | |||||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