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Pengjiang Districh People's Court Of Jiangmen City

(2024))粤04703执恢261号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5日 浏览:120次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原因

联系人

2024)粤0703执恢261号

陈浩峻

李卓帆

林仕儒

14400元

该款项为预留租金款项,因被执行人尚在监狱服刑且其银行卡均被冻结无法现场激活,故委托其母收取该款项

徐法官0750-3607377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