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Pengjiang Districh People's Court Of Jiangmen City

(2024)粤0703执恢186号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浏览:120次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代领原因

联系人

(2024)粤0703执恢186号

赵彩珠

张育彬

黄瑞枝

113892.17

案外人对拍卖标的依判决享有50%产权份额

李法官0750-3607368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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