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703执恢114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恢114号 | 向正彩 | 付云辉 | 潘春燕 | 12311元 | 案外人对拍卖标的依判决享有50%产权份额 | 林法官0750-3607396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0)粤0703执769号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北达村民委员会、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北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北达村老年人协会 | 4777元 |
| 莫法官0750-3607911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1)粤0703执恢819号 | 陈继权 | 梁立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50400.00 |
| 徐法官0750-3607377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