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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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并重 快速执结涉民生案件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6日 浏览:120次

情法并重 快速执结涉民生案件

近日,在执行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时,执行局承办法官综合运用拘留和释法的策略,快速执结案件,依法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邹某申请强制执行某灯饰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承办人徐旭斌接案后,第一时间致电该灯饰厂的负责人戴某,向其了解付款的计划,但戴某再三表示拒绝履行。经了解,该灯饰厂已搬迁至新址经营,承办人和执行辅警遂立刻前往新的经营地,找到了灯饰厂的负责人戴某。经过劝说,戴某仍不愿意履行,承办人遂作出拘留决定并将其带回法院。

在回法院的路上,承办人抓住时机,耐心询问戴某不愿履行仲裁裁决的原因。戴某称并非是其恶意拖欠工资,只是农历新年前灯饰厂的资金周转比较困难,在向工人提出一部分工资待年后再发放的时候,工人都表示体谅并同意,但唯独邹某未经协商便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最终仲裁委裁决灯饰厂除所欠工资外还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戴某气上心头,便不愿履行裁决。此外,戴某还称仲裁开庭时,其未有出庭抗辩。针对该情况,承办人耐心地向戴某解释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另一倍工资的相关法律依据,并且说明当事人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时,仲裁委也可以依法缺席作出裁决,现时裁决已经生效,当事人需按裁决履行。

短短半个小时的车程,经过承办人耐心地释法说理,戴某终于同意按照仲裁裁决支付拖欠的工资款,但一时间没有准备足够的现金,便当天付一部分,次日再付清余款,申请人邹某亦表示同意。最终,该起涉民生案件立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快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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