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Pengjiang Districh People's Court Of Jiangmen City

江门五人多次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分工明确,以出租屋为据点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10日 浏览:120次

江门五人多次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分工明确,以出租屋为据点

发表时间:2018-8-2 来源:南方都市报

通讯员 范舒 王双

  7月20日,蓬江区人民法院对一宗组织卖淫案公开宣判。

据悉,2017年10月、11月间,被告人赵某、梅某伙同黄某、廖某、廖某(上述三人均已判刑)经密谋后,租赁了江门市江海区某出租屋,在该出租屋及蓬江区内从事卖淫活动。五人之间进行分工,有的负责拉嫖并管理嫖资、有的负责接送卖淫女、有的负责看管卖淫女、有的负责物色并发展卖淫女、有的负责在作案时望风。

分工明确后,该五人以出租屋为卖淫据点,多次组织未成年少女在该卖淫据点或在嫖娼人员指定的地点进行卖淫活动,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梅某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卖淫罪,遂以组织卖淫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梅某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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