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703执2418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18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张富昌 | 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元 | 因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承担对本案标的物一系列拍卖相关工作并产生相应拍卖辅助服务费,现向案外人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拍卖辅助服务费用 | 程法官0750-3607027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120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陈彩琴 | 待划转款项@江门分行营业部 | 210121.33元 | 申请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确认用此账户收款。 | 程法官0750-3607027 |
(2026)粤0703执120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陈彩琴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 | 因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承担对本案标的物一系列拍卖相关工作并产生相应拍卖辅助服务费,现向案外人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拍卖辅助服务费用 | 程法官0750-3607027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2420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杨艮转 | 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00元 | 因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承担对本案标的物一系列拍卖相关工作并产生相应拍卖辅助服务费,现向案外人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拍卖辅助服务费用 | 程法官0750-3607027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5064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城区支行 | 江门市世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包全福、朱爱香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 | 拍卖辅助服务费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2026)粤0703执恢52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城区支行 | 杨联润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 | 拍卖辅助服务费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2840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黄荣悦、黄兴南金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公司 | 2000元 | 因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承担对本案标的物一系列拍卖相关工作并产生相应拍卖辅助服务费,现向案外人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拍卖辅助服务费用 | 程法官0750-3607027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原因 | 联系人 |
(2025)粤0703执6309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江门美吉特广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江门美吉特置业有限公司、张泽君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公司 | 800元 | 因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承担对本案标的物一系列拍卖相关工作并产生相应拍卖辅助服务费,现向案外人广东永平拍卖有限公司发放拍卖辅助服务费用 | 程法官0750-3607027 |
(2025)粤0703执6309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滨江支行 | 江门美吉特广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江门美吉特置业有限公司、张泽君 | 钟震涛 | 18.78 | 因案外人姓名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并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回垫付的款项元,应予以退回18.78元 | 程法官0750-3607027 |
(2025)粤0703执6309号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江门美吉特广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江门美吉特置业有限公司、张泽君 | 待划转款项@江门分行营业部 | 59018.61元 | 申请人确定用此账户收款 | 程法官0750-3607027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4578号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乐支行 | 黄先会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元 | 辅拍费 | 黄法官0750-3607125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4493号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阮支行 | 江门市卓益供应链有限公司、李检荣、区日晖、区海东、黄水青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4000元 | 辅拍费 | 黄法官0750-3607125 |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