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703执1463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25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1463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 刘鸿彬、赵玉英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2026)粤0703执146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滨江支行 | 贺福军 | 其他应付款待清算过渡款项 | 572026.7 | 收款人账户户名与申请人不符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 | 拍卖辅助费 | |||||
(2025)粤0703执7759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 孙中国、洪志凌、江门保利宏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收到拍卖款暂挂户(个贷) | 635032.98 | 收款人账户户名与申请人不符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 | 拍卖辅助费 |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138384.69 | 参与分配 | |||||
(2026)粤0703执145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蓬江支行 | 易艳丽、陈健帮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完整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4016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黄神泉 | 信用卡业务资金暂挂款项 | 3337.11 | 申请人收款账户户名不符 | 徐法官3607377 |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完整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3810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冯晋阳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300.57 | 申请人收款账户户名不符 | 徐法官3607377 |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完整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3810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冯晋阳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300.57 | 申请人收款账户户名不符 | 徐法官3607377 |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3401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梁荣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744.12 | 收款人账户户名与申请人不符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2026)粤0703执3625号 | 刘国清 | 41014.57 | |||||
(2026)粤0703执3220号 | 许娥英 | 817.37 | |||||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
(2026)粤0703执3401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梁荣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744.12 | 收款人账户户名与申请人不符 | 徐法官0750-3607377 | |
(2026)粤0703执3625号 | 刘国清 | 41014.57 | |||||
(2026)粤0703执3220号 | 许娥英 | 817.37 | |||||
二〇二六年六
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