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 0703执6960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4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5)粤0703执6960号 | 江门市蓬江区顺裕玻璃购销部(个体工商户) | 江门市合得利灯饰配件有限公司、黄新宗、陈少微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827.00 | 拍卖辅助费及保管费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2025)粤0703执6960号 | 江门市蓬江区顺裕玻璃购销部(个体工商户) | 江门市合得利灯饰配件有限公司、黄新宗、陈少微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3320.00 | 拍卖辅助费及保管费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2025)粤0703执6960号 | 江门市蓬江区顺裕玻璃购销部(个体工商户) | 江门市合得利灯饰配件有限公司、黄新宗、陈少微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1584.00 | 车辆保管费用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2025)粤0703执6960号 | 江门市蓬江区顺裕玻璃购销部(个体工商户) | 江门市合得利灯饰配件有限公司、黄新宗、陈少微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1242.00 | 车辆保管费用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2025)粤0703执恢1891号 | 刘铭 | 刘寨河、珠海市天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门市永平拍卖有限公司 | 1746.00 | 车辆保管费用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2025)粤0703执恢1891号 | 刘铭 | 刘寨河、珠海市天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59.00 | 拍卖辅助费及保管费 | 区法官0750- 3607965 |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5)粤0703执3493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城区支行 | 蒲焕兵 | 陈清霞 | 16076.91 | 交易税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完整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元)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6)粤0703执2935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彭连娣 | 信用卡业务资金暂挂款项 | 5033.26 | 申请人收款账户户名不符 | 徐法官3607377 |
(2026)粤0703执2827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雷桃记 | 信用卡业务资金暂挂款项 | 25924.44 | 申请人收款账户户名不符 | 徐法官3607378 |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