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Pengjiang Districh People's Court Of Jiangmen City

(2025)粤0703执57号等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5日 浏览:120次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原因

联系人

2025)粤0703执57号


李东坚、方雪梅、周利坚

方文婷

5070.00元

竞买人在办理江门市蓬江区永盛二街10号之五408室过户手续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经申请,应从拍卖款中退回垫付的税款。

徐法官0750-3607377

陈永正

18.75

竞买人在办理江门市蓬江区城市花园映晖园1号DX112车位过户手续时已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经申请,应从拍卖款中退回垫付的税款。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发放金额

原因

联系人

2026)粤0703执958号

李宛颐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周郡居安股份经济合作社

肖健美

88785

申请执行人系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其母亲)收取本案执行款项

徐法官0750-3607377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密若鸿、赵云雷、陈长林、赵广超、尹泓彬:

    本院在执行密若鸿、赵云雷、陈长林、尹泓彬与温宙睿责令退赔案件的过程中,现有执行款需要发放给收款人:密若鸿、赵云雷、陈长林、赵广超、尹泓彬。(详细信息详见下表)请收款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办理执行款发放手续。否则,相关法律风险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表:

序号

案号

收款人

金额(单位元)

1

2025)粤0703执6951号

密若鸿

2473

2

2025)粤0703执6951号

赵云雷

4100

3

2025)粤0703执6951号

陈长林

4121

4

2025)粤0703执6951号

赵广超

2060

5

2025)粤0703执6951号

尹泓彬

1030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O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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