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703执3164号等案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5)粤0703执3164号 | 江门市鸿顺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开平市威盛纺织有限公司 | 广东骏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900元 |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本案设备的评估机构,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陈法官0750-3607161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恢450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 钟剑飞,李家艳,邝栋宇,鹤山市沙坪飞飞门窗经营部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元 |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本案房产的拍卖辅助机构,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陈法官0750-3607161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恢444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林家乐 、李小凤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元 |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本案房产的拍卖辅助机构,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陈法官0750-3607161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6163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吴巨强、谈金丽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元 |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本案房产的拍卖辅助机构,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陈法官0750-3607161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4919号 | 谷玉芝 | 钟伟清、吴龙贵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元 |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本案房产的拍卖辅助机构,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陈法官0750-3607161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438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 台山市昂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赵嘉茵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2000元 |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本案房产的拍卖辅助机构,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陈法官0750-3607161 |
(2024)粤0703执4381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 台山市昂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赵嘉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 | 414254.11元 |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房产的抵押权人,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陈法官0750-3607161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6969号 | 黄荣超、黄华宗 | 时冬冬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800.00元 | 该公司系本案处置设备的辅助机构,共益费用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徐法官0750-3607367 |
(2024)粤0703执6969号 | 黄荣超、黄华宗 | 时冬冬 | 江国雄 | 5500.00元 | 案外人系本案处置设备存放地的房东,该租金属共益费用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徐法官0750-3607367 |
(2024)粤0703执6969号 | 黄荣超、黄华宗 | 时冬冬 | 蓬江区友安装修工程部 | 4591.86元 | 案外人系本案参与分配人,按普通债权分配比例受偿。 | 徐法官0750-3607367 |
(2024)粤0703执6969号 | 黄荣超、黄华宗 | 时冬冬 | 代奇志 | 2716.48 | 案外人系本案参与分配人,按普通债权分配比例受偿。 | 徐法官0750-3607367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信息的公示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附:公示清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发放金额 | 代领原因 | 联系人 |
(2024)粤0703执3874号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铜仁市碧江区联众商贸有限公司、黄浩、何景莉、欧江华、张凤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分行 | 116466.47元 | 案外人系我院处置房产的抵押权人,依法对拍卖得款优先受偿 | 徐法官0750-3607377 |
(2024)粤0703执3874号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铜仁市碧江区联众商贸有限公司、黄浩、何景莉、欧江华、张凤芝 | 广东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 1500元 | 拍卖辅助费 | 徐法官0750-3607377 |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