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来源:江门市蓬江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1日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悬 赏 执 行 公 告
(2020)粤0703执4968、5084-5089号
我院受理执行的通山随轩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申请执行江门市伟丰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荣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门市铨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南升贸易有限公司、冯碧伟、侯永铨、李笑玲、侯健聪、袁映文、吴惠华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等案,执行案号为(2020)粤0703执4968、5084-5089号,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1300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及本案执行费等。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公告查找如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一:冯碧伟,1962年1月27日出生,住中山市横栏镇贴边村南八队,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6201276179;
被执行人二:侯永铨,1959年9月25日出生,住中山市古镇六坊南兴路28号之一,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5909255715;
被执行人三:李笑玲,1960年6月15日出生,住中山市古镇南兴路29号之一,公民身份号码440620196006155722;
被执行人四:吴惠华,1962年3月14日出生,住中山市南头镇居委会三组,公民身份号码440620196203144029;
被执行人五:侯健聪,1983年12月2日出生,住中山市古镇南兴路29之一,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8312025734;
被执行人六:袁映文,1984年9月20出生,住中山市小榄镇汇祥二巷7号,公民身份号码442000198409204624。
凡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750-3607166。
凡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李德存下落并使其到案履行债务,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具体赏金由我院从执行到位款项中直接扣取支付给举报人。
我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