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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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浏览:120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蓬江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严格按照市委和区委部署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到位。院党组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摆自身及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对照检视

院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印发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研究,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高质完成。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及时部署,带头落实,全面深入改、抓住关键改,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反思不足、检视差距,努力把推进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效的过程。

(三)强化跟踪督办,有序推动整改落实

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对整改工作及相关情况进行部署跟踪,做到全程盯紧抓牢;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任务落实、提升整改质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挂图作战,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同时,严格督查督办,对具体问题和整改进展逐项核实、逐项销号;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动态跟踪指导,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引领审判执行工作,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平安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蓬江区平安建设工作;持续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三是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衔接。四是完善相关考核和管理机制,压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2.积极履职担当,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每月对上诉发改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通报,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狠抓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案件管理,完善案件流程监控与督办制度,做好动态数据监测,及时发现和研判存在问题,落实跟踪问效,强化执行工作实际成效,确保执行案件收结案良性运行。三是建立审判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和定期通报制度,制定长期未结案件清案计划,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承办人加快案件办理;每月定期发布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红黄榜”,定期发布审限预警提醒和通报,避免案件“边清边积”。

3.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一是传达学习和深入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重要工作安排,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当事人通过该平台申请调解解决纠纷,建立“码上解纷”调解协作机制和“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庭所共建工作机制,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实现合力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积极探索司法服务经济社会新举措。推动成立相关行业协会,建强园区法官工作室,服务保障“工业振兴”和“园区再造”。加强对恶意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戒打击力度,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积极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落实推动多部门联动,提升涉侨案件调解实效,推动涉侨纠纷多元共治,助力“侨都赋能”工程。强化司法宣传服务助发展,主动走访群众,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水平。四是完善对司法建议的管理。修订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的制作、审批、发送、反馈、跟踪落实等工作,提高司法建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4.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常态化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责任,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能力。建立健全依靠区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多方参与的综合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传播正能量。

(二)关于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以及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存量上诉案件移送清理专项行动,通过整治整改,上诉案件移送效率大幅提高,案件移送平均用时大幅下降。二是规范诉讼费退缴管理,加强督促和跟踪,成立集约工作小组,提升诉讼费退费及追缴工作效率。三是强力开展执行款发放和暂存款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款管理制度,建立台账清单,强化跟踪督导问效,采取有力的措施推进执行款发放和暂存款处置;落实一案一策工作措施,确保案款管理良性循环。

2.严格规范办案程序

一是要求各业务部门认真组织干警和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分析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二是完善结案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审判执行结案工作;通报相关存在问题,警示办案人员严格遵守结案及终结本次执行的相关程序规定。三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相关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3.加大审判监督力度

一是明确案件结案的流程及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多措并举防范违规问题的出现。二是推进实施阅核制,制订案件阅核的制度,明确应纳入刚性阅核的案件范围,加强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办案质效和公正廉洁。三是加强审限管理。定期发布审限预警提醒和通报,对照上级法院要求完善相关审限变更规定,进一步细化变更审限的条件和程序。

4.从严监管政府采购项目

一是组织采购小组成员再次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规定,加强各环节的监控,杜绝采购过程中的违纪违规情形。二是完善工程采购管理措施,规范工程档案管理,制定《监理服务告知书》,进一步规范项目监理服务,明确监理服务机构的履约责任,提升第三方服务的质量。

5.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车辆养护审批流程, 加强对车辆养护的必要性审核,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二是修订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增加关于车辆养护审批的监管规定,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责任感;完善车辆日常使用管理措施,加强审批和登记管理,做到在车辆管理相关工作上更严谨细致,杜绝出现铺张浪费情形。三是落实对相关维修养护机构的监督;落实公车使用、运维及支出公示制度,对车辆油耗、维修保养等费用信息每半年公示一次,主动接受干警和督察部门的监督。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坚决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宣讲、“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强化干警纪律意识。二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开展以案示警、以案释法教育,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警。三是强化“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制度,细化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层级责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倡导廉洁家风,构筑廉政防火墙。

2.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党支部书记以及相关党务工作者对相关规定、制度等内容进行培训。二是加大督导力度。机关党委按季度对各支部的党务工作进行检查,各支部按照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支部的教育学习、活动等计划,有效确保相关工作的落实。三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制作相关工作流程表,细化各环节工作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

3.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

一是制定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规划。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跟班学习、跨序列锻炼、到法庭锻炼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能力培养,强化年轻干部储备。二是修订和完善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进一步梳理选人用人流程,针对选人用人各个环节形成整体可视化流程图,选拔用人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进一步提升。三是人事档案管理和审核进一步规范。结合档案工作要求重点审核相关重要信息,按规定进行补充完善或认定。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一是对于上一轮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全面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台账式管理,目前已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完成整改。二是落实各层级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加大督办跟踪力度,完善流程监管,提升案件执行的质效,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多措并举落实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审判执行质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6+3”工作安排和区委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蓬江法院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各领域。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机关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始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

(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

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贯到底,履职用权监督做到人员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全院干警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三)聚焦法院主责主业,担当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把握新时代司法理念和实践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依法履职,适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找准司法切入点、着力点,深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诉源治理,助力新质生产力、“百千万工程”,推动平安蓬江、法治蓬江建设。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如我在访”的意识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蓬江实践。

(四)统筹推进整改实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扣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严实作风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跟踪检查,防止反弹回潮;对“硬骨头”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厘清症结,摸准瓶颈,集中攻坚,脚踏实地向前推进,务求落实到位;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从制度机制层面找“病因”、除“病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问效问责,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加强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实效、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紧密结合,落实修订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队伍管理监督,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案件精细化管理,切实推动“问题清单”变“成效清单”,以过硬的整改成效推动蓬江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3607235;邮政信箱: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蓬江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529000。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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