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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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购纠纷引发网络骂战,蓬江法院判后调解巧解三案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浏览:120次

“对不起,我不应该在网上传播你的个人信息。”“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这就算是扯平了吧。”

近日,在江门蓬江法院某调解室内,在法官邱启杰的见证下,当事人刘某和张某握手言和,当场履行了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义务。

谁能想到,就在几个月前,这两个人还在网上争得不可开交。

事情还得从去年四月说起。张某在某平台上买了几件小饰物,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遂向卖家刘某发起退货申请。但退货途中,因张某忘记把饰物赠品一同寄出,刘某便拒绝了张某的退货申请。

几天后,张某在该平台上发现刘某发帖,暗示其贪小便宜,故意“白嫖”赠品。不甘示弱的张某立刻发帖还击,刘某还通过平台获取张某的个人信息,发布至公开平台和微信群,让张某受到来自其粉丝群的引流和攻击。张某不堪其扰,遂将刘某告上法庭。

案子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邱启杰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双方均存在言论不当的情形,互相构成侵权,均需向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判决是下来了,但邱启杰知道,真正的“结”还没有解开。庭审过后,他主动邀请刘某和张某走进调解室,开展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他先看向刘某:“刘某,你的货物确实存在货不对板的问题,你作为商家,消费者有意见,你应该尽量沟通,补救,但你却借着发帖暗示粉丝群对张某进行攻击,也没有及时阻止不实信息传播,并擅自在网上发布张某的个人信息,这样一来就从消费纠纷变成了人格攻击,这跟网络暴力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是你或你的家人被如此对待,你又会怎么想?”

邱启杰又转向张某:“你收到货不满意,维权是你的权利,但维权是有边界的,不是为所欲为的。刘某擅自在网络上对你进行攻击,确实是不对,但你跟风发表侮辱性的评论,不就从有理变成无理了,这还值得吗?”

话音落下,二人都没有吭声。接着,邱启杰给两位当事人进行了法律知识科普,从消费者权益,到网络暴力、人格侵权的法律后果,把道理掰开揉碎,细细道来。

良久,二人都认为法官说得在理,明白了自己的错处,当场便履行了义务。

但一个案子的结束并不意味着问题真正结束了,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其他买家身上。

目送握手言和的二人离去,邱启杰的目光又落在案头两份摊开的卷宗上——两名原告与张某一样,是刘某网店的买家,经历了相似的“货不对板”与网络骂战过程,两人也委托张某律师起诉卖家刘某。

三位买家均委托同一律师,本着高效化解纠纷的念头,邱启杰决定实行“双管齐下”“逐个击破”的计策。一方面,他再次与卖家刘某沟通,劝说其和解。从关乎刘某切身利益的角度切入,表示当前电商平台对商家信誉实行动态评分机制,往往一个在办司法案件,就可能影响网店几天的搜索排名和流量分配,如果能和对方和解,不仅能降低诉累对经营的影响,还能赢得和气,对日后的经营也有好处。经过前案的调解历程,刘某很快便接受了调解的建议。

另一方面,在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争议焦点的基础上,法官主动联系该名律师,详细沟通案件症结及调解可能性,积极争取律师理解支持,共同推动矛盾化解。在法官的细致沟通和正向引导下,代理律师迅速响应、积极配合,第一时间向两位当事人分析利弊,当天便做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后来的事情一气呵成,仿佛开了“快车”——第二起纠纷隔天调解结案,第三起纠纷在立案前便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三起案件已全部结案。

该系列案件是蓬江法院巧用“案例示范+判后答疑+力促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三起纠纷的生动实践,实现了“判决一案,止纷一隅”的良好社会效果。一直以来,蓬江法院都注重实质性解纷和判后答疑工作,判后答疑多走一步,促使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官判词真意,充分预判诉讼风险,从而达到和解、调解的目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南方+记者 董有逸 通讯员 邝颖婷 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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