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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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承非遗 赓续历史文脉丨“天平杯·随手拍”大赛作品展播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2日 浏览:120次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中国文化建设重要主题之一,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人民法院在促进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努力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岐岭人民法庭干警来到世界文化遗产——永定下洋镇初溪土楼群,巡回审理一起因土楼房间分割产生的兄弟析产纠纷。法官运用“弟兄本是同根生,父母血肉一脉承”等永定客家祖训家规进行调解,让徐氏兄弟握手言和,也让因此起纠纷而停摆的土楼定期修缮得以进行,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4年4月30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冻青古建筑预防性保护,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规定,发布冻青古建筑《司法保护令》,提出了禁止对冻青古建筑的古砖、古墙、古木等实施拆除、损毁、占用、刻画、涂污等多项禁止事项。并在该建筑群的庆畅院外围竖立了相应的标牌,又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宣传该保护令。让当地的群众和游客在生活和游玩之余,更好地参与到冻青古建筑群的保护中,助力文物“活下来”“传下去”。


日前,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来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荷塘纱龙训练基地、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周源李公祠开展普法宣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司法力量。法官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认真听取非遗传承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相关司法需求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还向村民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法律知识,引导村民同心同德,守护传统,开拓创新,把荷塘纱龙文化保护好、传承好。


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来到第八届太湖溇港旅游文化节现场,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宣传活动。干警们向雕版印刷、剪纸、刺绣大师和游客普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法院还邀请太湖小学学生来到湖州市水生态法治展示馆参观,向学生解读了太湖溇港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用生动的案事例诠释了保护溇港的重要性。


白朗墓座落于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东北郊,被省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涉白朗墓文化遗产保护案件,责令相关单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八个月内,就白朗墓履行法定保护职责及日常监管职责。该院院长带头,多次与检察院协调会商,并与文保专家联合调研,努力推动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文物治理体系,促进形成综合治理的有效合力,让文物保护走到判决之外 。


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的皇柏林与山东曲阜孔府(庙)林、剑门关翠云廊并称中国现存三大成片古柏林,是真正的“活文物”长廊。近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南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共建的巴中市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在南江县皇柏林管理所石人铺管护点正式揭牌。南江法院发出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对擅自砍伐、移植、刻划、钉钉、攀爬、折枝、挖根、剥树皮等破坏柏木本身及周边环境的行为予以明令禁止,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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