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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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法院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23日 浏览:120次

法院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蓬江法院成为全市首家

 

 

发表时间:2015-12-13   来源:江门日报

(记者/朱仑 通讯员/钟绮敏)

 

    为规范存储介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保密工作,蓬江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从10月起在全院推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为干警配置特制的双向交流存储U110个,成为五邑地区首家实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的基层法院。

 

    据介绍,该院由专门部门负责存储介质的发放和安装,并有专人管理和检查运行情况。防木马安全U盘由行装科统一购置,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后发放使用,一人一号,责任到人。为保障主审法官和书记员的内部文件传输安全,防木马安全U盘发放至各部门的主审法官及内勤手中,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防木马安全U盘使用的责任人,监督主审法官以及跟案书记员对防木马安全U盘的使用。由办公室信息员专门负责防木马安全U盘的日常管理,检查使用中存在的隐患,定期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查、核对。

 

    为保障防木马安全U盘的安全使用,该院明确防木马安全U盘的使用规程,并设立一盘一密码,插入计算机USB端口后要输入设定的密码,进入该存储介质后再输入特定密码才可以实现内网计算机与防木马安全U盘之间的文件拷贝操作。从而隔绝文件直接输出输入。即使工作人员遗失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被他人拾获,也不能直接得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有效文件。

 

    该院还杜绝外来存储介质在内网计算机的使用,在办公室设立单独的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用于处理律师和当事人电子文件载体存储盘的转传,保障内网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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