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蓬江区人民法院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04日
关于推荐蓬江区人民法院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
先进集体候选对象的公示
由于本单位在老年法律维权工作方面出色,获江门市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评审领导小组推荐作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根据《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精神,进行公示。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近年来江门市蓬江法院审理的涉老年人案件逐年上升,除了赡养纠纷、离婚纠纷、相邻纠纷等传统“涉老”民事案件外,被害人为老年人的刑事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加大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蓬江法院针对“涉老”案件的特性,以六项实实在在的“护老”举措做好“涉老”案件的审理工作,倡导尊老社会风尚,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期为2015年12月4日—12月8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市老龄办反映,联系人及电话:黄育民,3503170。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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