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拍卖公告
来源: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一批审判计算机及办公设备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残值评估价合计747元,合计24项:
序号 | 资产分类 | 数量 |
1 | 计算机、办公设备 | 24 |
项目编号:PFJY-20250504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并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能开具回收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报价。
三、竞价流程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前发送该单位营业执照、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及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pjqrmfy@jiangmen.gov.cn
(2)我院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统一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30。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
(3)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
标书投递方式:直接提交或者通过快递方式将标书邮寄至以下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陈先生 0750-3607010。
开标: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报价书,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开标时间:需2025年5月23日9:30前将标书寄达本院(以本院接收到邮寄件时间为准),2025年5月23日上午10:00开标。
四、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50-3607081)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