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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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购买机房、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浏览:120次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购买机房、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对购买机房、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JFY-20210704)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保障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机房、办公用计算机及外设和应用软件、信息网络、业务系统、会议视频系统的正常使用,规范日常设备运维服务及设备维修、用户终端维护、日常办公网络、耗材更换、设备保养过程中的正常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需购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机房、办公设备日常维护、软硬件更新及网络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并服务于日常的工作使用。

1、 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备注

1

计算机

约520台

 

2

移动终端

约23台

 

3

业务服务器

20台

 

4

存储及网络设备

50台

 

5

网络机房动环系统

7套

 

6

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

约250台

 

7

视频会议系统

1套

 

 

2、主要服务内容:

2.1.硬件损坏的检测维修或更换、病毒木马的防范和消除、硬盘垃圾文件清理、软件故障排除和恢复、系统软件安装和升级、硬件升级、协助系统数据备份/恢复、电脑外围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系统安装调试、系统高危漏洞、严重补丁、最新病毒紧急通知、更新、网络系统及设备维护。

2.2. 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确保与中院、高院的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进行。

2.3. 须按要求做好各类设备台账及维护记录。

2.4. 须提供两名驻场工程师,其工作时间至少要与我院工作时间一致。

3、项目服务方式、时间及地址:

3.1. 驻场工程师提供维护服务,从报障时起15分钟内联系保障人员上门服务,及时解决故障。

3.2. 驻场工程师无法及时处理时或有临时紧急任务,须另外安排其他工程师上门提供服务,及时解决故障。

3.3. 每半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巡检,须提交巡检报告。

3.4. 每半年对所有非涉密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3.5. 现场服务适用于以下地址: 蓬江区人民法院及属下派出庭。

4、项目服务规范要求:

4.1. 驻场工程师为故障设备做好维护记录,负责维护过程中各种常见故障的解决、分析及整理,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

4.2. 驻场工程师的穿着要整齐,佩带工作牌;服务过程中,要做到有礼有节;进行服务时,动作标准,快速准确,对设备轻拿轻放;主动汇报巡检情况,排除方法及预防措施;及时提供服务咨询、使用设备注意事项。

4.3. 服务完毕,须清洁机器,并记录汇总意见和要求;提供并填写服务单(一次维护对应一张维护服务单),并详细记录维护情况。

(三)项目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包括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对涉及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的数据及资料保密。所有工作时间内,可能或必须知道的用户书面资料或其他拷贝,必须在维修完成并用户验收后,不得保留书面或其他形式的拷贝;并对已知的数据、资料保密。

(四)服务期限

  采购标的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派驻的两名驻场人员必须是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计算机相关专业,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厂商授权维修资格认证。

(五)已注册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2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79日前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7910: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办公设备桌面运维服务、日常网络维护、视频会议系统维护、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等)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采购方在签订合同且出具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100%支付给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1年79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0750-3087010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5

 

 

 

 

1、投标文件封面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项目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年龄:

法定代表人性别:

 

 

投标人(公章):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无需委托则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代码

 

注册于(国家或地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性别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份证号

 

授权代表人职务

 

 

兹委托(授权代表人姓名)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及签订合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授权代表人姓名)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有效期:                    

签发日期:              日。

 

 

投标人(公章):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函

投标函

致:         

1.根据你方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公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按招标要求供货。

2.我方己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公告(如有)及有关附件。

3.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款项支付条件。

5.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本投标书和贵方的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公告,将构成正式供货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基础。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愿意提供我方优质服务的相关佐证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                                   

 

通讯地址:                                   

  话:                  真: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复印件

6、报价文件

(1)报价单;

(2)整体工作方案;

(3)投标方商务能力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已开展工作项目情况等;

(4)其他材料(资质等)。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