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财务管理,加强内控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内部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我院现公开选取2021年审计服务机构。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审计服务机构要求:
1、必须已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要求进行定点集市供应商权限登记,已在定点集市[审计服务]供应商库内;
2、熟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审计服务工作流程,具备专业的服务人才,并能提供同系统相关审计案例、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4、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
5、主要服务项目:2020年度财物收支专项审计(含省、区行政经费帐、工会经费帐)。
二、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服务机构以信封密封好相关材料(含报价资料),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7点前到江门市蓬江区民法院递交资料。
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13827070033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