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重招)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4日 浏览:120次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重招)询价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对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重招)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0835-1701K53N0441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0-33232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50-3323228
代理机构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询价文件。
2.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报价。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31万元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05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人获取了本询价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询价小组评审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报价文件中。)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0-332322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4日